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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武汉市改善性住房的提取条件及提取所需要资料!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武汉网

小编教你用改善性住房提取,现在我们先来说说购买改善性住房的提取条件吧!
 
提取条件:
 
1、市公积金信息系统中,职工家庭已登记仅有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武汉市现行普通住房标准144平方米以下,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含组合贷款);
 
2、职工或配偶购买的改善性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时间在2014年1月1日(含)以后:
 
3、职工及配偶有两套住房贷款记录的(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和公积金系统为准)或在公积金系统、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各有一套住房登记信息的,无论贷款是否结清,房屋是否出售,职工家庭再次购房均不允许提取;
 
4、提取人距上次本人办理改善性住房提取时间间隔3年以上。
 
 
 
读者疑问解答:
 
职工小王现在遇到一个难题了,他在2009年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面积85平米的房子,并于2014年结清贷款,现在二胎政策开放了,想要换个大一点的房子。小王准备再购买一套住房。请问小王是否可以再办理提取?
 
 
 
楚汉网的小编来帮您一一解决:
 
小王在2010年3月8号以后有一套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贷款房屋面积小于144平米
 
所以小王再购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情况下,且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办理改善性住房提取。
 
提取所需要资料:
 
购买一手房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财务印鉴一套)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首套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改善性住房全额购房发票或正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已婚职工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需填写《未婚声明》。
 
购买二手房
 
1、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加盖单位财务印鉴一套)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首套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改善性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完税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以电子转账方式缴纳契税的需提供《武汉市房屋交易税费款通知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6、已婚职工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需填写《未婚声明》。
 
【注意事项】
 
1、职工及配偶购买改善性住房办理提取的,需夫妻双方到分中心进行资格认证;经认定符合条件,方可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2、职工及配偶在享受“首套住房”提取政策的同时,又购买了一套符合“改善性住房”提取政策的住房,应先办理“首套住房”的提取,待提取额度达到政策规定的限额后,再办理“改善性住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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