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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作者:武汉网
“父幼家道清贫,又遭少年丧父。儿时不胜苦,青年历艰辛,而立幸得志。”2月7日上午,羊年除夕“辞岁”之际(在我的老家江西省九江县,每年除夕,家里的长辈都要领着儿孙,备上祭品,前往家族的坟山上拜祭先祖,叫做“辞岁”),我来到爷爷的坟前,又一次地默念着爷爷墓碑上的这段碑文。每每此时,我都会想起爷爷在世时讲的他儿时用捡来的10块钱养活了一家人的往事。
爷爷出生于民国十一年(1922年),8岁那年,父亲就撒手人寰。彼时,爷爷的母亲腿瘸,祖母眼瞎,还有一个5岁的弟弟,孤儿寡母一家子,度日甚是艰难。为讨生计,爷爷只得带着年幼的弟弟(我的叔公)去别人家里“打长工”。一日,爷爷带着叔公外出去帮人家贩鱼,夜宿“大通铺”(许多人挤在一起睡的旅馆),第二天早上起床时发现被褥下面有10块钱,兄弟俩一时找不见失主,便将这10块钱得了。
回家后,爷爷便用那10块钱与村邻共养了一头牛(当时穷人多是几家人共用一头牛),家里有了着落后,爷爷又去读了两年私塾。后来,爷爷就凭着那两年私塾识得的几个字而步上仕途,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后来爷爷常说,要不是把捡到的那10块钱拿去“共牛”,便没有后来的好日子,所以他一辈子遵循的理念就是“吃不穷,穿不穷,不会算计终身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