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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该发的福利不发,也是不作为!湖北的标准是…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武汉网

然而小部分单位却有这种情况

资金使用节俭

工会福利大量结余

员工常常自掏腰包

单位财务有苦难言

……

比如说: 浙江杭州市临安区委第一巡察组,在对某单位开展驻点巡察过程中,发现工会费和福利费用还有大量结余,干部职工该享有的福利没有享受到。因为不担当、不作为 ,临安区委随即对该局领导班子作出了调整。

下周六开始就是端午小长假了。端午节是法定节假日,根据相关规定,基层工会可以向职工发放一定节日慰问品 。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

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7年12月15日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湖北的福利标准是多少?

  一起来看看!

湖北职工福利标准

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元

湖北省总工会印发的《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明确: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元,工会经费充足的企业单位工会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基层工会可根据需要采取发放提货券等便捷灵活的方式,但不得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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