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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汉阳区幼儿园入园条件(公立+民办+机关幼儿园)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武汉网

汉阳区近日发布了相关幼儿园新生入园招生政策,很多家长朋友非常关心汉阳区公办、名办、以及机关幼儿园的具体入园条件有哪些,小编为家长朋友整理了详细的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入园年龄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规定,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

二、招生范围及招生条件

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公民办并举。幼儿园遵循汉阳区“人户一致优先、相对就近入园”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1.住宅区配套幼儿园: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17)63号),优先满足本住宅区符合条件的居民适龄子女就近入园需求。

2.教育部公办幼儿园:根据办园规模,最大限度接纳周边居民适龄子女入园。

3.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单位(机关等)工作人员的子女,除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4.民办幼儿园:依法自主招生,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履行普惠服务承诺。一般民办幼儿园不限制户籍等条件。

具体各幼儿园招生条件以各自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三、疫情防控一线医护子女优待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园,由区教育局统筹,在学位允许前提下,按照同等条件优先原则,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身份由其所在区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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