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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公积金重症提取条件+材料+额度,武汉市公积金提取政策最新及方法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武汉网

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之系列重大疾病提取是哪些人满足可以进行提取得,满足条件之后就需要提供材料,当然也是需要注意提取次数,关于这点,下面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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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提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提取人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或组合贷款;

2、重症范围: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器官移植、心脏搭桥(支架);

3、重症涉及对象:缴存职工、配偶及子女。

武汉住房公积金重症提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基本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也可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二、专项材料:

1、重疾患者的身份证,患者为子女时需提供关系佐证 ;

2、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3、医保部门印发的重症病历;

4、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的医院住院专用收据或发票(因尿毒症肾透析的可提供一年内门诊发票;因恶性肿瘤靶向药治疗的可提供购买靶向药的门诊发票或药店发票)。

重大疾病范围:

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器官移植、心脏搭桥(支架)。

武汉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医疗费用中的自费部分。

武汉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提取次数:

缴存职工及配偶、子女患重症的,可以凭12个月内的住院专用凭证或者费用支付凭证,每12个月提取一次。

武汉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提取专项材料:

重症患者身份证;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医保部门的重症病历、医院住院专用收据或者发票;尿毒症门诊透析的,提供尿毒症透析门诊发票;靶向药物治疗的,提供靶向药物门诊发票或者药房发票。

注:重症患者为职工子女的,需提供关系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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