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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热评:3名强奸未成年人罪犯被执行死刑,罪有应得!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武汉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5月23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倪笃群、王小山、孙保昌依法执行死刑。
 
依法对3名罪犯执行死刑,大快人心。这3名罪犯,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用罪大恶极、百身莫赎来形容,绝不夸张。
 
把魔手伸向未成年人,无论强奸幼女、未成年少女,还是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精神控制,其行为都令人发指。同一天,3家法院分别对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倪笃群、王小山、孙保昌依法执行死刑,传递了明确的信号:那些打未成年人主意的宵小之徒,该掂量其中的利害,如果以身试法,必受法律严惩。
 
3名罪犯被执行死刑,令人快慰,但无法释然。那些被摧残的受害者,她们能走出人生的苦难吗?她们身心留下的伤痕得以抚平了吗?对3名罪犯依法执行死刑,是对她们的抚慰,但真正让她们走出阴影,还需要很多工作要做,当地相关部门应及时伸出援手。
 
叩问此事,还有很多反思之处。从相关部门公布的情况看,犯罪分子均是通过网络聊天的手段,专门挑选小学或初中女生作为侵害对象。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这是一个必须直面的话题。正如最高法所称,推动加强网络治理与监管,使网络平台和监管部门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网络治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有效防范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和预防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涉网络犯罪。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才能有效遏制不法分子戕害未成年人的罪恶行为。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应当特殊、优先保护。”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安全的良好环境,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幸福安宁的阳光下健康成长,这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尽其责,携手共进,绝不容未成年人受伤害,我们必须做得到、做得好。
 
(责编:燕帅、曲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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