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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评话费最低50元起充,充话费的自由去哪了?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武汉网

新华社评话费“最低50元起充”剥夺消费者选择权的“小算计”当止
 
今年以来,多家第三方平台悄然取消话费小额充值选项。在不少电商平台,话费充值都是“以50元起充”。从“10元、20元选项消失”到“充话费的自由去哪了”,网民的声音折射出大众对消费自主权被无形挤压的质疑。
 
真正的服务,不在于为用户设置多少路径,而在于始终尊重其选择的自由。企业若只执着于“算法优化”,却忽视“体验升温”,只擅长“引导消费”,却忽略“回应需求”,即便短期内能提高效益,长远来看,也可能失去最珍贵的用户信任。
 
 
话费最低50元起充
是否违反了《反垄断法》?
 
强行取消低额的充值选项,难免陷入商家通过垄断地位强行剥夺消费者选择权利的负面舆论漩涡,无论从行业发展而言还是保障消费者权利而言,都并非良策。
 
我国《反垄断法》对于“市场支配地位”给出了核心定义,其中第22条规定,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该定义包含两个层面的核心含义:一是控制力,即能够单方面决定或显著影响产品的价格、产量、销售条件等;二是排斥力,即有能力设置障碍,阻止或影响新的竞争者进入市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也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话费充值设置最低额,因其直接面向全电信行业对应的线上充值服务,直接取消了原有的低额充值选项,将消费者的挑选范围限制在了大额金额中,实际上影响了消费者按需充值的自主选择权利,或构成“强迫交易”的违法行为。
 
 
 
如果经营者被认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影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将面临何种处罚?
 
首先,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将面临行政处罚,可能包括:一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即由执法机构出具决定书,命令企业立即停止其滥用行为,即恢复原有低额的充值选项等;二是没收违法所得,即执法机构将计算并没收企业通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所有非法收入;三是处以罚款,罚款基数为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的1%至10%。
 
其次,企业可能将要面临民事赔偿,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对他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预期利益损失等。(综合自新华社、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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