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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作者:武汉网
网民:看电话购物节目推荐的老人鞋,结果买回来发现质量有问题,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吗?
市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特别要注意的是,除上述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