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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谷实验小学对口范围和招生安排一览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武汉网

  武汉市光谷实验小学2021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

  一、年龄范围: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需办理过缓学手续(在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201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未满6周岁,不符合入学条件。

  二、人员范围:

  按高新区2020年划定的入学范围进行摸底,以下适龄儿童属于摸底对象:

光谷实验小学对口范围和招生安排一览(图1)

  1. 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指父母)房产均在服务范围内(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2.非武汉市户籍,其法定监护人(指父母)房产在服务范围内,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回户籍地入学确有困难,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说明: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其他区的;或属非高新区户籍,且其监护人户籍也不在高新区或不持有高新区居住证的,均不符合高新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不在登记范围内,须回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登记入学

  三、摸底登记: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5月21日。平台5月17日8:30开启,5月21日23:00关闭。

  登记方式:在“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登记

  平台网址:http://ggjy.wehdz.gov.cn/

  四、所需审核资料:

  资料说明:本方案中所指房产指普通住宅,不含商业用途或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loft公寓、写字楼、商铺、厂房等。所需资料包括:

  ☆辖区内有房产的:

  (1)户口本(属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另提供监护人在高新区的公共户口或居住证,户籍或居住证住址与房产地址一致,复印件上注明小区名称和门牌号码)。

  (2)房产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或还建证明。)

  属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的,需另提供个人房产信息查询证明,供现场审核时使用。具体查询方法:进入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首页——“幼升小政策”栏中“义务段入学房产信息查询办法”链接,直接在平台查询;

  属自建房的,需提供所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属还建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该房产上的原居民,需提供所辖村委会开具的还建证明;适龄儿童户籍不在该房产上的,需提供拆迁还建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及水电气网等缴费凭证,注明门牌号码,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无房。

  (3)医学出生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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