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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提取次数限制及提取额度规定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武汉网

武汉公积金提取次数及额度是有一定要求的,对于首套房来说,提取公积金条件是什么?能全部提取出来吗,不少市民询问,以下是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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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提取次数限制及提取额度规定

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可以选择下列情形之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一)支付购房款

频次及额度:

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凭《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下同) 提取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每 36 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 12个月内,凭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提取一次。

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提取的,提供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注意:

1.职工及配偶以外联名购房,不能凭购房合同提取,可以凭《不动产权证书》提取,有明确份额占比的,按所占份额计算提取额度,未明确份额占比的,按人数平均份额计算提取额度;

2.凭备案购房合同仅可以提取一次,满 36 个月之后再凭《不动产权证书》提取。

(二) 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频次及额度:

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正常还款 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 12 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使用住房组合贷款的,正常还款 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36 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注意:

1.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借款人须到柜面签定《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非借款人本人办理的,应当提供专用委托公证书;借款抵押人含职工及配偶以外的,不能办理此项业务。

2.偿还住房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无逾期。

(三)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执行。

(四)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频次及额度: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正常还款 6 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 12 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金额情况证明 (写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贷款金额、贷款起止时间、贷款地公积金中心联络人等基本信息)

同时符合本条 (一) (二) 款的,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且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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